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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办法及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20-07-17

为扩大馆藏文献来源,规范捐赠文献的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捐赠方式

1. 到馆捐赠

地址:井冈山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;联系电话:

2. 邮寄捐赠

地址: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井冈山大学图书馆资源建设部;联系电话:邮政编码:343009

请在邮寄包装袋(盒)正面注明“捐赠”字样。

3. 上门提取

本地任何个人或机构如有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,对于大批量或重要的捐赠,可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上门提取。

联系电话:0796-8110255,E-mall :jgsoyx@163.com

二、捐赠细则

1. 图书馆欢迎并接受国内外团体、个人捐赠的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各种类型文献资料。

2. 捐赠文献资料由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鉴别、接收、登记、加工和典藏。境外捐赠的文献由捐赠机构按相关程序报关审核;境外部分零星捐赠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人员进行鉴别审核,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进行封存。

3. 捐赠文献应请捐赠人亲笔签名,以志纪念;或在捐赠品上加盖捐赠专用章。

4. 图书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捐赠文献目录及捐赠人名单。

5. 捐赠文献妥为保管并提供利用,贵重文献永续收藏。

6. 对于校外机构或者重要人士的捐赠可根据情况举行捐赠仪式。

7. 捐赠文献资料入馆藏标准:

(1)内容不存在政治、法律、宗教和反科学等问题;

(2)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中外文学术专著;

(3)国际性、或全国性的会议论文或论文集;

(4)非正式出版的地方性文献,如地方志、族谱等有收藏价值的文献;

(5)私人收藏的古籍、善本、拓片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等;

(6)品相较完好,没有明显的划线、注记或其他破损(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。

三、对捐赠文献的处理

1. 所赠文献,我馆一经接收,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,有权决定捐赠文献的典藏地点及陈列、淘汰或转赠等处理方式。

2. 符合入藏文献标准,将纳入我馆常规馆藏系列进行分编、典藏和流通管理。

3. 符合入藏标准的师生、校友的著作将入藏“井大文库”1册,其余复本将存放相关借阅室,供读者使用。

4. 贵重捐赠、知名人士捐赠存放于赠书阅览室。

四、受赠回执

1. 确认接收后,图书馆为捐赠人建立《捐赠名录》并颁发捐赠证书或出具感谢函。捐赠者不方便现场接受捐赠证书的,须告知本人详细地址、联系方式,以便邮寄或委托第三方转交捐赠证书。

2. 捐赠证书仅表达对捐赠者的谢意,并不代表本馆对捐赠文献内容或学术水准的评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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